安全性房屋安全性檢測鑒定
房屋鑒定所資質齊全
類型檢測鑒定服務
戶外戶外廣告牌安全檢測
服務項目建筑驗收檢測
應用范圍住宅、醫院、老年建筑等
具體出現什么情況時,需要對房屋進行檢測鑒定呢?總結了以下幾點:
1、房屋因使用不當、老化等原因,出現明顯損傷、變形或其他功能退化;
2、處于安全使用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結構現狀和安全性;
3、外部作用的影響使房屋產生損傷(相鄰工程施工:深基坑開挖);
4、房屋擬改變使用用途、使用條件或使用要求;
5、房屋擬進行修繕、改建(包括不限于加層、插層等)、整體遷移等;
6、對房屋質量狀況有異議;
7、出于建筑保護要求,需要了解房屋的工作現狀和目標使用期內的可靠性;
8、房屋超過設計使用的年限;
9、或有其他需要。
判明結構性裂縫的受力性質
結構性裂縫分為兩種形式:脆性破壞裂縫和塑性破壞裂縫。
脆性破壞裂縫的出現較為突然,一旦出現對于整個房屋結構的影響很大,會造成房屋的損壞,因此在進屋安全檢測過程中要著重對易出現脆性破壞裂縫的地方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從而進行提前加固,防止裂縫出現。
塑性破壞裂縫相比脆性破壞裂縫來說危險性較小,事先有變形或裂縫的征兆,可以根據情況進行適當補救。針對塑性破壞裂縫,在進行檢測過程中,可根據裂縫的位置、長度、深度等進行檢驗,如果裂縫沒有擴大趨勢,且裂縫未超過規定值,那么可以不進行修補。

判明房屋產生的裂縫是結構性裂縫還是非結構性裂縫
鋼筋混凝土房屋產生裂縫的原因有很多,其對房屋建筑的安全性影響也很大,只有正確判定房屋的結構受力狀態和裂縫對結構的影響,才能有針對性的進行構件的維護和加固。
其中結構性裂縫對房屋安全性影響,從根本上決定著房屋的結構應力、房屋承載力和房屋后續可能發生的損壞。而非結構性裂縫相對影響不大,往往是由自身應力而形成的,對房屋結構的承載力影響不大,可以根據相關的需要進行修補、加固。

房屋檢測的適用性要求:
1.適用性要求的概念:房屋除了要保證安全外,還要滿足適用性的要求,在設計中稱為正常使用限狀態。
2.剛度:限制過大變形的要求即為剛度要求
3.影響位移的因素:荷載、材料性能、構件的截面、構件的跨度
4.懸臂梁端部大位移:
5.混凝土結構裂縫控制的三個等級
(1)構件不出現拉應力;
(2)構件雖有拉應力,但不超過混凝土的抗拉強度;
(3)允許出現裂縫,但裂縫寬度不超過允許值。

建筑結構檢測報告,種類繁多,依據不同的檢測重點,可以分為:
1.完損報告
一幢房子,想要了解其建造年代、使用功能、結構形式、開間大小、砌塊材料、樓板厚度、構件尺寸等內容,并且反應基本的外觀質量,是房屋完損報告的主要內容。完損報告所依據的規范主要是《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城住字(1984)第678號),此外為了解房屋的地基基礎情況,還需參考《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007-2011)》、《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292-1999)、《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估標準》(DG/TJ08-804-2005)等。具體檢測內容包括:房屋完損現狀檢測,房屋傾斜檢測,房屋相對沉降檢測,房屋完損等級評定。
2.安全性報告
安全性檢測報告,除了完損檢測、傾斜檢測和相對沉降檢測之外,還應包括軸線位置復核、構件尺寸大小、主要構件材料強度、安全性計算分析、PKPM建模等。
3.抗震鑒定
抗震鑒定報告,是在安全性報告的基礎上,又進一步的深化。大體來說,就是再安全性計算分析的時候,做抗震驗算和抗震鑒定。可以說,抗震鑒定是更為翔實更為全面的安全性報告。
房屋安全檢測鑒定結論: 1).經現場測繪可知,東樓為一幢六層(局部五層)底框結構房屋,底層為商業,二~六層為宿舍,建造于1970年代,底層為框架結構,主要為混凝土框架柱、梁承重,二~六層為磚混結構,主要為橫墻承重,承重墻體主要為燒結紅磚及混合砂漿砌筑,局部墻體為空斗墻(1-8軸區域四、五層,8-15軸區域五、六層);樓、屋面板主要為預制多孔板,無圈梁及構造柱。 2).總體上東樓底層框架構件的混凝土強度可評定為C15,二~六層砌筑墻體磚抗壓強度總體上可評定為MU10,二~六層砌筑墻體砂漿強度推定值為。 3).對東樓的傾斜測量結果表明,目前房屋整體存在一定的向東傾斜,但傾斜率相對較小。 4).東樓目前存在的損傷主要是多處混凝土構件保護層脫落露筋,鋼筋銹蝕;部分墻體門窗洞口角部或窗間墻體豎向或斜向裂縫;大部分墻面樓板大面積滲水,墻面粉刷層脫落;多處梁板交界處脫開等。這些損傷主要是由于房屋材料嚴重老化、溫差變形、房屋年久失修等原因造成,其中混凝土構件露筋、鋼筋銹蝕現象嚴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5).利用現場檢測結果,場實測的材料強度,對房屋進行靜力承載力驗算,結果表明:東樓底層部分框架梁及所有框架柱配筋不滿足計算要求,二層墻體靜力承載力不滿足計算要求,1-8軸區域四、五層及8-15區域五、六層空斗墻體的靜力承載力和墻體高厚比均不滿足計算要求。 6).綜上所述,東樓目前二層墻體靜力承載力不滿足計算要求,局部樓層空斗墻體承載力及高厚比均不滿足計算要求,底框部分框架柱、梁配筋也不滿足計算要求;并且存在較多較嚴重的結構性損傷,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房屋目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情況下的安全性要求,應及時對房屋承載力不足的墻體和框架梁、柱進行加固,并對存在的結構性損傷采取合理措施進行維修加固,排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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